“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本站发布时间: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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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常有公司想与员工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来替代“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规避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又不清楚如果企业与员工签订了工作任务的合同,能否不缴纳社保、公积金,不支付加班费?今天介绍一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相关内容。

一、特殊性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属于唯一可以变通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类型。

还在劳动法时代(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也就是说,可以自行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当然这一规定,没有出现在劳动合同法中,现在劳动合同只能在法定情形出现时,方可终止。但是,对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言,可以通过约定工作任务的方式,变相确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期满时间),这一点就有了很多灵活运用的空间。

二、起止时间

它的劳动合同起止时间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存在区别,并非是固定、精确的日期,而是工作任务的开始日期及结束日期。

即,工作任务的开工日就是工作任务期限劳动合同的开始日期,而工作任务达成的条件出现时,作为可以确定的结束日就是劳动合同的终止之日。

三、常见问题

1、劳动者加班有加班费吗?

劳动者加班的有加班费。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本质上仍然为劳动合同,并不是承揽合同,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仍然以月为周期,与其他劳动合同只是终止期限不同而已。劳动者仍然享有休息休假权,如果存在加班情况的,用人单位仍然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2、用人单位需要交纳社会保险费用吗?

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仍然需要缴纳。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本质上仍然为劳动合同,双方仍然属于劳动关系,劳动者享有法定社会保险权利。因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仍然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依法享有社会保险权益。

3、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终止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说,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满足到期终止条件的,当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了。

4、可以转化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吗?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形式可以转化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用工形式,用人单位也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与其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

5、可以无条件终止劳动合同吗?

终止时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6、合同终止后可以续签吗?

到期终止时不能续签劳动合同。

由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工作任务完成时自然终止,自然不存在续签问题。除非双方有意就用人单位新的工作任务重新签订这样的劳动合同,但这属于重新订立,而非续订。

7、可以约定试用期吗?

不能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四、适用情形

实践中,并不是所有情况都适合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适用于任务明确或者季节性强或临时性的工作中。例如用人单位承包了一项工程建设,因为无法准确预估工程的完工时间,和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在工程提前完工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法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在工程延期完工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又面临着和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因此,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最好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五、转化为其他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并非是只要约定此种期限就一定被认定为此类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如果对于工作任务约定不明,或者不符合工作任务的特点,或者以此类形式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的,都有可能出现转化为其他期限劳动合同的可能性。也就是说,适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其固有的用工特点。

相关法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期问题: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为什么不能约定试用期?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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